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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竹北市各級學校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藝文比賽補助要點」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竹北市公所111年09月26日竹市文字第1113100380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本次修訂第四點補助原則第一款及第二款,其餘規定同現行規定。

三、旨揭要點內容已至於本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申辦程序/文化觀光課/申辦程序項下。   .. (https://www.chupei.gov.tw/iframsoe_contain.php?menu=1112&typeid=1116&typeid2=&news_id=542)提出申請時請先詳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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