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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3月19日府人考字第1090343796A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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