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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縣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得否依行政院109年2月14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6736號函,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由服務學校為其投保額外保險一案。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4月20日府人給字第1094610915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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