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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有關公務人員懲處權之行使期間,應類推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請依該部109年6月18日部法二字第1094946775號令規定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7月02日府人考字第1094611417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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