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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人(一)字第1090079567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07月07日府教學字第1090363144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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