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園網站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閱覽試卷收費標準」名稱修正案,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發布,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9年11月10日府人力字第1090387997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