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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有關各機關學校人員於該期間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請查照。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7月06日府人考字第1100364370號函辦理。
二、原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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