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園網站

九十九年度緩召公告

本校依兵役法辦理九十九年度緩召申請,自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凡經列管有案之後備軍人,如有符合兵役法第四十一條三款情形之一者,不論已否核准有案,請符合資格之教師攜帶聘書、畢業證書及教師證、退伍令等辦理緩召申請,逾期概不受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